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6-11-27 13: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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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2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2月18日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