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出台17个政策法规 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提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从此我国公务员管理迈入法制化轨道新阶段。
公务员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随着该法的贯彻实施和配套立法等项工作的推进,我国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正在不断提速。
管公务员有法可依
5年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已制定了17个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
据国家公务员局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600多万名公务员参加了公务员法的轮训,有力促进了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管好公务员队伍,制度建设是重中之重。2009年,随着公务员辞去公职、辞退规定、录用考试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的集中出台,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制定进入高峰期。
5年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已制定了17个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内容涵盖公务员考试录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考核、奖励、辞职辞退、申诉、培训等各个方面。同时,各地各部门也相应制定了一些实施办法和细则。
“公务员法是‘母法’,很多内容有待于相关的配套法规作具体规定。”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表示,配套法规的相继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制度体系,提高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公务员管理由此真正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依法考录公平考录
加大探索力度,今年中央机关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提高至70%
据统计,从2005年到2009年,全国已有近55万人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围绕依法考录和公平考录,公务员主管部门探索力度进一步加大。为落实中央关于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精神,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力度,推广并完善从优秀村干部、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办法,并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以刚刚结束的2010年中央单位公务员考试为例,中央机关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已提高至70%。据悉,这一比例还将逐年提高。
在依法考录和公平考录的基础上,科学考录成为新的努力方向。2009年启动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雷同试卷判定标准及反作弊工具研究,打响了一场“干净考试”的阻击战;而面试测评要素研究,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弹性因素降至最低。推行完善面试考官持证上岗制度;着手行政职业能力考试题库建设;建立区域性的公务员考试与人才测评基地……一系列新举措的推出,为科学考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务员录用考试下一步将坚决打击各种干扰考录工作的歪风,确保公务员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
科学考评奖掖先进
今后将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考核指标体系;扩大考核民主,注重社会评议
公务员法实施后,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各地分别制定了公务员的考核实施办法或细则。公务员考核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国家大事,唯赏与罚。自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各地各部门共评选表彰了594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356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今年初,有关部门追授沈浩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严格年度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考核指标体系;扩大考核民主,注重社会评议;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公务员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