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0-05-06 03: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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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25 号
《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9月21日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罗保铭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促进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