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嫌犯审讯中“晕倒”死亡:检察院调查通报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该院成立的调查组调取了陶瓷科技园公安分局所办理的死者涉嫌盗窃案的卷宗,对死亡现场进行了勘查;调取了120急救出诊记录材料,询问了120医生开展的急救工作情况;调取了死者死亡当天办案民警的手机通话记录;调查询问了几名在抓捕现场的目击证人,提审了该盗窃案的同案嫌疑人;先后找了6名参与了此案的民警谈话;找了死者家属了解死者生前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及病史;经死者家属同意,该院委托省检察院法医对死者进行了尸检。
据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介绍,死者陈联贵,男,1956年7月生,死前租住在浮梁县洪源镇罗家村某私房,以收购废品为业。1978年因盗窃罪被都昌县法院判刑6年,1988年因盗窃未遂在都昌县劳教1年。2001年10月至2004年4月间,陈联贵伙同他人在安徽省东至县境内盗窃摩托车,价值15万余元,2002年4月9日被东至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东至盗窃案同伙已被判刑)。
景德镇市陶瓷科技园公安分局抓捕陈联贵,是因为其涉嫌在今年5月13日,和其他嫌疑人一起盗窃了当地机场油库供应站被盗一案。7月9日下午2时许,陈联贵在浮梁县洪源镇街道被民警抓获,抓获过程中,双方身体多处有擦伤。陈联贵随即被带至陶瓷科技园分局会议室,因该分局没有盘问场所,下午4时左右,又被带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楼审讯室盘问,期间形成了2份笔录。
7月11日凌晨4时20分左右,陈联贵被带出审讯室到二楼去上厕所,在审讯室外的走廊突然晕倒,办案民警打120急救。据120急救出诊记录显示,7月11日4时29分接到求救电话,4时38分到达现场。120医生到达现场,发现陈联贵坐在审讯椅上,经检查,瞳孔已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呼吸心跳已停止,后经心电图检查,于4时48分宣布死亡。
据介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医7月14日对死者进行了解剖,于7月30日出具了赣检技鉴08号法医学鉴定书,“死者陈联贵未见机械性损伤、机械性致死的法医病理学改变,业务中毒致死的依据,其生前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之潜在疾病,案情材料反映死亡过程迅速,结合文献材料等综合分析:陈联贵的死因符合因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所致的心源性猝死。审讯过程中精神紧张、疲劳等因素为其猝死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