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再兴故意杀人案二审开庭
信息来源: 检察日报 发布日期:2010-08-25 08: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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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故意杀人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8月3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宣判,谢再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谢再兴不服,提起上诉。在今天的庭审中,浙江省检察院出席二审的检察员主要针对上诉人谢再兴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没有直接致人死亡故意”和“量刑过重”的上诉意见和理由,发表出庭意见,认为原审审判程序合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准确。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范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