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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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送女子回家被控强奸 两年后当事人承认诬告

信息来源:大河网 发布日期:2010-09-01 02:21:11 阅读次数:401

 “被强奸者”王玲(化名)向有关部门反映“诬告”情况的信件

刘国强至今仍在为案子奔波,身后正是当年事情的起点位置——火车站。

28年前,刘国强还是(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命运转折于送一个陌生姑娘回家的夜晚,刘国强第二天被控强奸,随即锒铛入狱,虽然他坚称冤枉,仍被判刑5年。

两年后,“被强奸者”向有关部门写信,替刘国强翻案并当面向其道歉。刘国强以为事情有了转机,熬到出狱后也未停止申诉,但奔波20年,仍未洗掉强奸犯之名。

“我没有强奸她,我只想在有生之年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成为一个56岁老人活着的全部意义。

改变命运的一夜

那一夜,已婚刑警刘国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

1982年7月4日晚,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刘国强与两名同事宋海龙、胡国臣下班后一起喝酒,其间接到分局指令,须迅速赶到分局“集中行动”。

喝多了的刘国强被另两名警察安排先回家休息,他们俩去分局。但刘国强随后腰别手枪,骑自行车到了他分管的火车站。“别人都去行动了,我在家明显不合适。”刘国强回忆称。

第二天凌晨1时50分许,他发现火车站黑暗处有人影在晃动。刘国强称,那段时间火车站曾频发“色诱”案件。

黑暗中的人是19岁姑娘王玲(化名),她在接受刘国强询问时,一会儿自称从外地坐火车刚回来,一会儿又说在等哥哥。刘国强决定将她带回分局,其间,火车站派出所民警也到过现场。

王玲起初不愿跟刘国强走,其后又称是在等回火车站职工宿舍推自行车的男友张兴(化名),两人当晚看电影后都丢失了各自住处的钥匙,原打算让男友借车送其回父母处。

此时,离刘国强见到王玲已一个多小时,因迟迟不见王玲男友,刘国强决定送王玲回家。“我主要是考虑到她一人回家不安全。”刘国强称,他掏出了手枪来证明自己的警察身份。

凌晨3时许,刘国强骑车带着王玲离开火车站。行至湛河公园时,刘国强称要带着王玲“进去巡逻”。

“当时湛河公园很乱,经常发生抢劫情侣案件,我带着她进去巡逻更方便。”刘国强这样解释他当时的想法。

刘国强称,因为酒后胃疼,他在公园里吐了很久,想让王玲骑自行车先走,第二天再把车送回来,但王玲想让刘国强送她回去。

“她说回去太晚了怕父母打骂,我俩从公园出来后,又走到文化宫里坐到凌晨5点多,那时候都有人跑步了,她让我把她送到她的女同事家里。我俩谈了很多,我确实说过想和她处朋友的话,还开玩笑说‘让亲一下’,但她说‘去你的’就到一边儿去了,我连手都没碰她一下。”刘国强说。

当天下午,刘国强去了王玲的工作单位,“想证实一下她到底是不是在那儿上班”,但他没能见到王玲,因为王玲已经去市公安局报案了。

在王玲的控告信中,除刘国强送她回家的内容与刘所述基本一致以外,多出了一段描述刘国强强奸她的细节:“他说想和我处朋友,还说要亲我一下,我没让。在文化宫北门旁边的树林里,我俩刚坐到一个石凳上,(我)就被他一把拉了过去,摁倒在石凳的南边强奸了。到凌晨5点多的时候,文化宫里都有人跑步了,我让他把我送到一个女同事家里,女同事的妹妹起早要去上班,我先把裤头洗了,然后到她妹的床上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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