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连云港市房屋拆除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6-05-08 12: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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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房屋拆除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
连云港市房屋拆除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屋拆除市场,保证房屋拆除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除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拆除房屋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或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认为需要招标的特殊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发包单位在领取拆迁许可证前应书面提供该项目的拆除要求,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应公开进行招投标并将有关要求予以公告。
三、拆除工程招标公告中应载明以下内容:
施工单位投标条件、拆除房屋面积、拆除工程要求、拆除工程期限、投标文件要求、其它相关规定、中标单位自动弃权的违约责任、报名时间及地点。
四、凡具有《拆房资格证书》的单位均可参加拆除工程的投标。
五、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向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提供投标文件。
六、拆除工程招投标的评委由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在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除发包单位等单位中选择产生,每个项目的评委人数为5人,重大项目为7人。
七、评标分为初审和详审,初审主要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详审是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评分采用综合计分法。
(一)初审。由评委对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明显错误或重大偏差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的自报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所报内容与招标公告不符;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公告规定期限。
2、投标人没按招标公告交齐拆房安全风险抵押金、工程保证金。
3、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报价和计价。
对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详审。经初审合格后,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性、商务性两个方面打分,按总分的高低顺序选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人。如中标人主动弃权,则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对弃权人按扣除20%安全风险抵押金、三个月内不得参加招投标和接受委托拆除工程的追究违约责任。
1、技术性评审。技术性评审满分为10分,(1)安全保证措施4分;(2)房屋拆除施工方案4分;(3)以往拆除业绩2分。
技术性评分如无较大偏差打分不得低于60%。
2、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满分90分,有效最高报价为90分,其余有效报价的得分按与有效最高报价下浮情况决定,得分的计算方法见下表:
注:
下浮率=(有效最高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最高报价×100%
八、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房屋拆除工程安全责任书》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上报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备案。
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重伤1人以上)的拆房施工单位一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拆除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