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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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调整济南市东区、西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29 01:33:09 阅读次数:1017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调整济南市东区、西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济政发〔200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东区、西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公布如下:   一、基准地价评价范围   (一)东区评价范围:东至章丘界,南至狼猫山水库,西至二环东路,北至遥墙机场,面积501.54平方公里,其中二环东路以东约80平方公里为更新调整范围。   (二)西区评价范围:东至二环西路,南至皇姑井村以南的南部山体,西至京沪铁路线并向南延伸经过平安店镇的叶庄直至金牛山西南,北至绕城高速北环线,面积250.90平方公里,其中二环西路以西约35平方公里为更新调整范围。   二、东区、西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详见附件。   三、本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涉及到东区、西区基准地价评价范围内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与本次公布标准不符的,一律以此次公布的为准。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济南市东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 │土地级别│1  │2  │3  │4  │5  │6  │7  │8  │9  │10│ ├────┼──┼──┼──┼──┼──┼──┼──┼──┼──┼─┤ │商业用地│1926│1693│1400│1120│950 │805 │610 │450 │  │ │ ├────┼──┼──┼──┼──┼──┼──┼──┼──┼──┼─┤ │住宅用地│1880│1620│1485│1380│1205│982 │726 │520 │405 │ │ ├────┼──┼──┼──┼──┼──┼──┼──┼──┼──┼─┤ │工业用地│1056│725 │555 │420 │300 │210 │  │  │  │ │ └────┴──┴──┴──┴──┴──┴──┴──┴──┴──┴─┘   济南市西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元/平方米 ┌────┬──┬──┬──┬──┬──┬──┬──┬─┬─┬─┐ │土地级别│1  │2  │3  │4  │5  │6  │7  │8 │9 │10│ ├────┼──┼──┼──┼──┼──┼──┼──┼─┼─┼─┤ │商业用地│1400│1120│950 │780 │645 │510 │390 │ │ │ │ ├────┼──┼──┼──┼──┼──┼──┼──┼─┼─┼─┤ │住宅用地│1095│870 │690 │555 │375 │  │  │ │ │ │ ├────┼──┼──┼──┼──┼──┼──┼──┼─┼─┼─┤ │工业用地│1056│725 │525 │375 │285 │210 │  │ │ │ │ └────┴──┴──┴──┴──┴──┴──┴──┴─┴─┴─┘   说明:1.基准日为2005年1月1日。   2.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工业。   3.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包括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场地平整)。   4.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5.设定标准容积率分别为商业1.3,住宅1.3,工业0.6。   6.土地还原利率取值6%;房屋还原利率参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