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荷花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30 0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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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荷花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济价房字[2006]33号)
济南四建集团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荷花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你公司物业服务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0.55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10%。原济价房字[2001]314号文件同时作废。
二、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按济价房字[2004]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望你公司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重新申报。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