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湖南省公安厅反驳副厅长双规系遭政治报复报道

信息来源:红网 发布日期:2010-10-27 02:31:08 阅读次数:441
湖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关于《南都周刊》刊载“公安厅副厅长的‘牢狱’之灾”严重失实报道的公开回应

10月22日,《南都周刊》在网上发表了一篇署名“李大今”的报道,题目为《公安厅副厅长的“牢狱”之灾》。该报道迅速被境内外各大网站转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鉴于该报道的内容严重失实,对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造成了干扰,湖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特作出如下回应:

一、关于陈玲、易杏玲、杨建农案件的侦办查办

今年7月28日公安部向湖南省公安厅下达了查处一起证券内幕交易案件的任务,并提交了中国证监会提供的参与内幕交易的名单,该名单中有我厅副调研员易杏玲。

今年8月,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侦办张焱经济犯罪案件中,又发现其与易杏玲、陈玲(杨建农的妻子)共同经济犯罪的证据。9月上中旬,公安机关先后对张、陈、易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张焱、陈玲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易杏玲监视居住。

随着案件侦察的不断深入,又发现了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利用职权为长沙市某房地产商在房地产开发中提供帮助,进行权钱交易,受贿数百万元之巨等犯罪线索。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省纪委报省委批准,决定对杨建农立案调查、实行“双规”,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对杨案的办理。上述三案的侦办都是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进行的,充分体现了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公安机关在侦办陈玲案件中,周泽、杨金柱两位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由于案中有案且涉及国家有关秘密,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侦查单位批准。经办案单位研究决定,此段期间不宜律师会见。长沙市公安局已于9月25日约见周泽、杨金柱律师并告知,暂不批准律师会见陈玲,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关于对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及厅机关所谓“黑幕”的回应

“李大今”的署名文章多次提到“网上发帖”事件,并多处转录帖文,还转引杨建农之言,称其夫妇俩的遭遇,皆因其妻陈玲卷入了一个直指湖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的发帖事件。该文援引2010年6月8日及6月18日等帖称道:“自2001年以来公安厅多数党委成员利用提拔干部之机大肆收受贿赂,男民警争相行贿,女民警进行性贿赂,谁的贿重票就投给谁,为拉有投票权的民警票,参加竞争的民警就要请吃、卡拉OK、洗脚、送现金、送卡、送礼等”。“近十年来被提拔的干部有98%是贿选产生”。该文的动机十分明显,就是想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十分痛恨腐败的心情,想把杨建农等人打扮成“反腐败”的英雄,阻挠我们对他们及其幕后利益相关者问题的查处。

这里我们不想对公安厅自己表白什么,只想提及以下事实:1、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召开的三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会议,省公安厅都是被指定的唯一经验介绍单位,在去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业务考核中排第一名;2、刚刚结束的省委巡视组对省公安厅领导班子的基本评价是:“省公安厅领导班子是一个政治坚定、思路清晰、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的领导集体”;3、今年6月,公安部专门下派调研组调研湖南公安从严治警的经验,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发文推广(此件我们从未对外公布过,今天经请示公安部纪委、监察局同意,特在“湘警网”上公布)。有兴趣的读者可在湘警网“湘警要闻”栏目中查阅。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