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杀害11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被执行死刑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0-11-03 01:39:48 阅读次数:535

新华社广州11月2日电(记者毛一竹)记者2日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实施多起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2日在佛山被执行死刑。

成瑞龙,广东省连州市人。1996年5月至2001年8月,成瑞龙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窜到广东佛山、肇庆、广西桂林、湖南株洲、浙江湖州、重庆等地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10起,杀害11人。    2009年5月31日,成瑞龙在江西落网。2010年1月7日,佛山中院开庭审理了成瑞龙案,2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成瑞龙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7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成瑞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广东高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2日,与成瑞龙同时执行死刑的还有2008年佛山“3·23”恶性劫杀学生案的主犯林伟德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