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2005修正)
发布日期:2006-10-14 09:18:55
阅读次数:487
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26日郑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5年4月28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5年9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