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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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遇难人数为何一变再变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0-12-09 01:38:00 阅读次数: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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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凌晨,矿山救护人员准备下井开展搜救工作。朱 祥摄(新华社发)

  12月8日,记者从河南“12·7”矿难事故抢险指挥部获悉:巨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搜救工作已结束,26名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

  这起事故发生后,下井及遇难人数多次变化,公安机关介入后几经核查,才在8日早上调查清楚。整改期间的煤矿为何发生重大事故?遇难人数因何一变再变?请看本报调查。

  原矿主指挥整改中的煤矿私自开工,瓦斯爆炸酿成惨剧

  12月7日17时40分,河南省渑池县的巨源煤矿原矿主及其原任命的矿长私自安排人员,违规打开长期密闭的南区工作面作业,造成瓦斯爆炸,当班入井46人,20人安全升井,26人遇难。

  巨源煤矿是义煤集团的整合煤矿,为技改矿井。矿难发生时,该矿还处在复工前的隐患整改过程中,义煤集团派出的矿长正出差到焦作参加安全资格证学习考试。而根据相关规定,煤矿在技改期间是绝对不允许生产的。

  这起事故是河南省今年以来发生的第七起重大煤矿事故,也是今年第三起省属骨干煤炭企业整合或兼并矿井发生的重大煤矿事故。

  事故发生后,河南省主要领导迅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抢险救援指挥部在第一时间成立,迅速有序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目前,义煤集团正在筹划上市,该交易已经获得证监会批准。资料显示,发生瓦斯爆炸煤矿不属于公司拟上市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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