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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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原副校长陈昭方涉嫌受贿案今开庭(图)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发布日期:2010-12-14 01:34:08 阅读次数:580

武汉大学原副校长陈昭方。资料图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涉嫌受贿一案将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陈昭方于1999年至2009年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分管后勤、基建、财务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157.9万元人民币、1.6万美元、价值34.6725万元人民币的别克商务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5725万元。

利益纠结:先后收受同一行贿人100余万

陈昭方案与武汉大学腐败案的关键人物——武汉弘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博集团)原董事长巴能军直接相关。据起诉书指挥:陈昭方涉嫌收受的贿赂中,有115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和别克牌商务车都被指控系收受自巴能军。巴能军跟陈昭方结识于1996年,后经陈昭方推荐,巴能军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武大西方经济学博士生。

2000年初,陈昭方告诉巴能军,武汉大学将建设学生公寓,巴能军可以投资建设,建好后再租给学生使用,巴收取租金。于是,巴能军于2000年9月在武汉正式成立以高校后勤设施投资与开发为主业的弘博集团,自任董事长,开发弘博公寓。

2000年11月,巴能军去找陈昭方,希望陈昭方协调武汉大学在与弘博集团签订的合同中愿意承诺学生公寓95%的入住率且同意融资支持。巴能军在去找陈昭方的时候,带去了一个购物袋,里面装着两筒茶叶和一包现金,现金金额10万元。这是陈昭方被指控的第一笔受贿。此后1个月,武汉大学与弘博集团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武汉大学承诺95%的入住率等条款。

2001年5月,巴能军在建弘博公寓时,出现了公司资金链紧张的问题,想在武汉市商业银行贷款,但银行要求拉存款。这一次,巴能军又想到了陈昭方,他希望陈昭方跟时任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的江建勤打招呼,让出版社往指定的武汉商业银行存入2000万元人民币,以方便其贷款。陈昭方遂跟江建勤打电话。同年4至5月,武汉大学出版社分三次在武汉商业银行存款2000万元。尔后,陈昭方在家中收下了巴能军送上的20万元人民币的“心意”,而同年8至12月,巴能军在武汉商业银行贷款440万元。2001年年底,弘博公寓投入使用后,陈昭方收受巴能军以所谓“分红”名义给予的5万元。

有了如此之深的利益纠结,巴能军和陈昭方在此后几年中,进行了更深入的“合作”。据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09年,陈昭方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巴能军在参与举办武汉大学东湖分校、降低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上交武汉大学的管理费、借用资金、预付弘博公寓学生住宿费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巴能军送上的人民币80万元和1万元美金。

尤其是2001年至2009年,被告人陈昭方利用其兼任武汉大学校友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之便,将校友基金多次借给弘博集团使用,至案发尚有500万元未还。

起诉书还指控,2008年初,被告人陈昭方以借为名,收受巴能军送给的别克商务车一辆。

帮建筑老板“接工程”受贿30余万

据指控,陈昭方还利用自己分管后勤、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中天建设集团在武汉大学“接工程”,前后共收受该集团项目经理陈某某给予的28万元人民币和6000元美金。

1998年暑假,陈某某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陈昭方。后陈昭方将陈某某介绍给时任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兼基建处处长张某某,要求其支持陈某某在武汉大学承接工程。1999年3月及2000年1月,陈某某通过武汉大学自主招标,分别承建了梅园学生公寓、博士生公寓。

2003年初,陈某某向兼任武汉大学文科区指挥长的陈昭方提出希望在文科区工程招投标中入围,陈昭方表示同意。同年4月8日,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大学签订了承建商学院大楼的工程合同。

2004年,武汉大学计算机大楼招投标时,陈某某请兼任武汉大学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陈昭方帮助其公司入围。2005年12月27日,陈昭方主持第10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该公司入围的决议。2006年4月,该公司与武汉大学签订了承建计算机大楼的工程合同。

2008年,武汉大学计划扩建图书馆大楼,陈某某又请陈昭方为其公司承接该工程帮忙,陈昭方也表示同意。同年9月,陈昭方主持图书馆工程招投标会议,会议否决了在建的承建商不能承建新工程的意见,最终确定该公司入围。同年11月,该公司与武汉大学签订了承建图书馆大楼改扩建工程合同。

为感谢陈昭方的多次关照,1999年至2009年,陈某某在春节及陈昭方家中办事之际多次给其送钱,共计28万元人民币和6000元美金,合计共30余万元人民币。

批经费也不忘“捞一把”

据指控,2002年至2009年,陈昭方利用其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武汉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申请工作经费、解决拖欠款项等方面提供帮助。在给这些单位批经费时,陈昭方也没忘“捞一把”,多次在春节及家中办事之际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1.9万元及2000元购物卡。

2005年至2009年,陈昭方从校长预备费中为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签批工作经费多达18次,共135.5万元。为此,陈多次收受该部原部长江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4万元及2000元购物卡。

同样是在2005年至2009年间,武汉大学出版社社长陈某某为将该社上交武汉大学的利润变更为资产占用费,以冲抵武汉大学财务历年拖欠该社出书补贴费,请陈昭方帮助解决。后来,陈昭方组织武汉大学财务部、国资办、出版社等单位开会,决定将该出版社上交利润改为资产占用费。2009年,武汉大学财务部即采用上述方法将拖欠该出版社的345万余元平账。为此,被告人陈昭方多次收受陈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5万元。

陈昭方还为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解决经费提供帮助,为此,在2002年至2009年先后六次收受该学院院长陈某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

利用三次批经费的机会,陈昭方累计收受现金11.9万元,2000元购物卡一张,批经费成了陈昭方“生财”的另一手段。

此外,陈昭方还被指控利用其担任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被破格录取武汉大学研究生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3万元。

规避查处:收钱与“退钱”的游戏

十年时间里,陈昭方收钱与“退钱”的游戏在不断上演。

据介绍,2004年至2009年,陈昭方因下属多人贪污受贿先后被查,担心受到牵连,在2004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先后分五次将收受陈某某的贿赂退还。而每当风声一过,陈昭方又接过了陈某某的“感谢费”。

2009年2月底,得知自己被举报后,陈昭方将别克商务车退还给了巴能军。

2009年4、5月份,得知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调查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部长江建勤,陈昭方将2.5万元退还给了后勤保障部。

同年5月初,陈昭方得知江建勤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后,与巴能军联系退钱,同年5至6月,陈昭方分三次退还巴某某15万元人民币、1万元美金。

据了解,陈昭方曾这样供述自己在收钱和退钱问题上复杂而纠结的心思,“我之所以时而收时而退,主要是心里有私心,有贪欲之心,因此环境好时就收,但环境不好时,我觉得退了安全,踏实些。”

更多的案情,将在今天的庭审中得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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