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
发布日期:2006-11-22 00:09:47
阅读次数:449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已经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8月5日
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
(2003年6月26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3年7月25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遗体捐献工作,发展医学科学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