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眼科用药事件将追究18人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1-01-31 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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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王阿姨在接受眼内药物注射后出现不良反应。新民网记者萧君玮(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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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1月31日电(记者仇逸)上海市政府新闻办31日公布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群体性用药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将依法追究18名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并严肃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和机构。
据介绍,经公安机关侦查,已抓获18名涉嫌制造、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近期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请公诉,依法追究制造、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
2010年9月9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发生了病人因眼内注射阿伐斯汀(Avastin)而出现不适症状的群体性用药事件。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食药监、卫生、公安、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辗转上海和外省市深入调查。
经查实,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所使用的阿伐斯汀标示为罗氏公司生产,批号为B6001B01,经上海市药品检验机构和罗氏公司总部鉴定,系假冒药品。这批假冒药品系经多人转手后销售给上海瑞安肿瘤诊所,并通过上海瑞安肿瘤诊所流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上海瑞安肿瘤诊所系上海瑞金医院与安美国际有限公司合资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针对本次事件中负有管理责任的医院负责人,上海市有关部门将作出严肃处理:给予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分管院长诫勉谈话,责令二人在全院作出深刻检讨,取消二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给予上海瑞金医院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对医院派出上海瑞安肿瘤诊所的两位董事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