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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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06-11-28 05:57:18 阅读次数:374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5月26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制定,并经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2004年6月18日 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 (2004年5月26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制定 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