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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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局向卫生站收2500元装标牌 市场价数百元

信息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11-03-22 01:23:44 阅读次数:585

  一个标识牌、一个小灯箱、数个宣传栏,外加一个医疗箱、一个氧气袋,在(广东)广宁一些村医看来,这几样东西就要收2500元,太贵了。

  南方农村报讯 家住广宁县南街镇永青社区的陈学华行医已30多年,之前一直是个体医生。2010年,有关部门推行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他的诊所变身为南街镇永青卫生站。陈学华本以为这是件好事,不料烦恼却随之而来。

  卫生局拒绝开发票

  3月9日,陈学华告诉记者,变成卫生站之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诊所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在他看来,建设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安装统一的卫生站标识,但其收费却不菲。

  “一个标识牌、一个小灯箱、五个制度宣传栏,外加一个医疗箱、一个氧气袋,这几样东西就要收2500元,太贵了。”在陈学华看来,完成上述建设,市场价只需500至600元。他因此一度想抵制安装统一标识,却被告知“(如这样做)就不要在卫生站行医”。

  2011年1月,陈学华接到了广宁县农村卫生站协会南街镇分会会长打来的电话。对方问:“卫生站的统一标识,你还做不做?”陈学华说:“给我装我就做。”第二天,来自广宁县南街镇阳光广告装修工程部的工作人员便来到永青卫生站,安装了统一标识。

  随后,陈学华要求广宁县卫生局开具安装标识的发票或收据,以此作为其交纳2500元费用的前提条件,但遭到了拒绝。

  在南街镇某卫生站工作的两位医生告诉记者,他们也觉得安装统一标识收费有些高。今年春节前,他们接到了交纳标识安装费用的通知,二人本想缓一缓,但过了春节还是把钱交了。随后,他们收到了收据,但盖章单位并不是卫生局,而是“南街镇阳光广告装修工程部”。

  记者随后走访了南街镇江美、富溪、林洞等村的数家卫生站。村医们告诉记者,2500元的卫生站标识款早在2009年就已经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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