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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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08 07:35:19 阅读次数:866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淮府办〔2006〕8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发挥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500元(每人每月,下同),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39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5.40元(每人每小时,下同),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4.20元。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