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内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18 08: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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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内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暂行办法》的通知
常政发〔2007〕15号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内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政发〔2007〕15号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城市规划区内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