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18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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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滨政发〔2007〕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9月12日第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保证住房公积金娣豆芾砗桶踩
滨政发〔2007〕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9月12日第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保证住房公积金娣豆芾砗桶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