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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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8-03-23 13:19:27 阅读次数:354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7年10月22日第13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张广宁
二○○八年一月二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13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有关条文中的“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