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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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最少要服刑25年(图)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11-06-07 01:33:02 阅读次数:568

张叶 绘

  南京溧水一男子因婚姻家庭矛盾,持剪刀捅死前妻之弟,本月3日,南京中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凶手王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0余万元,同时,法院还作出对其限制减刑的判决。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八)》自5月1日实施以来,南京首次适用限制减刑。

  王强系溧水人,1976年生。法院查明,王强自2009年6月与前妻严令花离婚后,多次到严住处滋事,冲砸财物,索要钱财,并威胁要加害严全家。2010年11月30日上午7时许,王强携带裁布剪刀再次前往严令花家中寻衅。当时严令花家中正在装修,王强阻止工人施工,工人只得打电话叫严令花回家。严令花惧怕王强,遂找弟弟严令勇陪她回家,严令勇的两位朋友随同前往。严氏姐弟返家后,双方发生口角,王强持剪刀猛捅严令勇左胸三刀,致严令勇当场死亡。

  离婚筹毒资 前妻一家对他既恨又怕

  公诉机关认为王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害人严令勇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各项赔偿金合计60余万元。

  审理中,王强的辩护人提出王强没有杀人的故意,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的辩护理由。南京中院审理认为,王强事先准备了剪刀,在被害人胸部连捅三刀,从捅的部位、次数及所用的力量可以看出,王强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故意明显,因此对辩护理由不予采纳。

  宣判当日,严家十几名亲友到庭旁听,对于王强,他们是既恨又惧。严令花告诉记者,她2002年嫁给王强,婚后不久发现此人好吃懒做,并有吸毒恶习,于是萌生离婚的念头,但一直离不掉。一直到2009年,王强急需毒资,想从她这儿要钱,才同意跟她离婚。她将家中经营的大排档转让了,得款人民币17万元,其中13万还了婚后盖房子欠下的钱,其余都给了王强,后来王强又以借的名义向她索要了3万元。严令花说,离婚后她带着女儿生活,没要王强一分钱抚养费,但即便如此,王强还是不消停,动不动就到她这儿闹事,问她要钱。一位自称是严家邻居的老人说,王强因为吸毒经常跟严令花要钱,不给就打。

  严令花的弟媳几次在法庭上痛哭出声,她强烈要求王强“以命抵命”。严令花也是一样的想法:“我非常恨他,也非常害怕他,希望法庭判他死刑,如果不判死刑,他将来出来还会害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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