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化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9-01-14 11:51:17
阅读次数:348
绥政发〔2008〕46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绥政发〔2008〕46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