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东城“强买强卖”高价监控软件遭质疑
信息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1-08-16 0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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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WIFI网络全覆盖,打造“无线城市”,是年初北京提出的一个目标。然而,近日,北京市东城区有关部门通知在公开场所提供WIFI服务的店家,必须先花2万元购买指定公司提供的安全监控软件。这一规定引发了一连串疑问:安全监控软件费该商家出还是政府出?购买指定产品有无强卖嫌疑?2万元的价格是不是太高?
要上WIFI
先交两万
“您好,怎么上不了网了?”一位顾客问正在忙着服务的店员。“哦,很抱歉,我们这里现在已经不提供无线上网服务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店员向这位顾客解释。这是笔者近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家咖啡厅里目睹到的一幕。
据这位店员小瑜(化名)介绍:“这几天店里都不能无线上网了,听老板说要花两万元购买一个监控软件才能提供无线上网服务,觉得价格有点昂贵,所以我们这里就关网了。”笔者找到了这家店的有关负责人,问其缘由,后者拿出了一份落款为东城区公安分局的《关于开展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依法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通知》。
通知称,东城公安分局决定于2011年6月起依法在全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歌厅、洗浴、学校电教室等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全面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建设。上网服务提供者需要落实上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还“应当安装并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
对于违反规定的,限期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未改正的罚款1.5万以下,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
通知还称,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出资建设管理系统平台,场所出资安装技术设施。
咖啡厅的负责人告诉笔者,这个监控软件的价格有三种,根据适用端口数而有不同价位。具体是端口数在100及以下为2万元,100以上至800的为3万元,800以上至1500的为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指定的监控软件由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成立于1998年11月23日,公司类型为港澳台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类企业参照外资企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国家保密局于2001年发布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不得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笔者走访了西城区西单、海淀区中关村、大兴区三地可以提供无线上网的场所,发现这三个区目前还未接到类似的通知。不过这些公共场所的有关负责人在听完笔者的介绍之后,表示监控软件的价格有点悬,会在接到通知时慎重考虑是否安装。
公共治安服务应政府买单
“我们去开会的时候,有关负责人告诉我们安装这个监控软件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避免一些破坏国家安全、群众利益的有害信息散播,既然是这样,就应该政府出资为我们购买这个软件才是,为什么还要我们自己出资呢?”这是商家普遍提出的一个疑问。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认为,安装监控软件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治安服务,同时,作为相关提供WIFI服务的商家经营者也具有提供协助的义务,但是这种义务应当是有界限的,即在本店的电脑上安装相应监控软件。但是这种安装软件的成本归根到底属于公共支出范畴,应当以公共财政予以给付,而不应由商家分摊。软件费的本质属行政收费,而行政收费的目的则是为特别相对人提供特殊的利益,具有针对性。倘若强制商家缴纳相关费用,无异于将具有普遍性色彩的公共安全成本转嫁给特定的经营者,做法欠妥。
而且,熊文钊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笔软件的安装费性质上属于行政性收费,其预期效益的普遍性与公共性与企业的盈利性不相一致,因此向企业摊派安装费用则不具有合理性。就其收费依据而言,依照《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行政收费的项目、标准的设置和审批以及管理监督等权力均集中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手中,东城区公安分局无权自行设置、征收。
但是,另外一种声音认为,《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明确要求场所落实安全保护技术,并运行安全管理系统,所以政府出资建设管理平台,经营者出资安装技术设施的规定是合法的,场所也应当配合工作。
不宜要求强制收费
笔者走访了中关村软件市场,发现类似东城警方指定产品的监控软件十分多,市场价格一般在5000元左右,而警方却偏偏要求商家购买价格较高的一款。
“既然安装监控软件的目的是为了监控网络不法行为,那么只要有此功能的软件是都可以选用的,为什么偏偏指定购买上海雨人软件公司提供的这款价格昂贵的软件?”一位店家负责人向笔者抱怨说。
《南方都市报》的评论也发出质疑,在网络安全这类政府招标的软件中,极少有知名大公司中标,都是一些不知名、规模不大的公司中标。前年的绿坝,今年的雨人,莫不如此。
熊文钊对此分析说,政府采购不仅关系到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更关系到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因此从竞标者的资质到招投标程序再到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由于该软件采购的具体情况尚不得而知,因此只能说,倘若采购过程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而实施,则选择上海雨人软件的结果也是合法而有效的。统一软件的使用,便于信息监管效率的提高,也无可厚非。但倘若将指定软件产品与强制收费相挂钩,那么就值得商榷了。
是否侵犯隐私有待评估
根据警方要求,利用WIFI无线上网,不仅需要登记身份证号,还要留存浏览纪录。
一位家住麦当劳附近的市民担心地对笔者说:“这个监控软件能清楚地区分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的无线信号吗?如果麦当劳安装了这个监控软件,那我在家里无线上网时,我的隐私权岂不是受到了侵害?”
针对这一问题,东城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要理性看待这件事情,政府强行安装这个监控软件,是以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为出发点的,如果个人在上网时故意散布不良信息,危害到国家安全,那必定要受到监管。如果能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健康上网,那么政府是有责任有义务严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的。”
熊文钊也认为这涉及到三个问题。其一,这是否应当视为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公共管理的实施本身就是公共领域同私人领域彼此不断互动的动态过程。公共治理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以特定范围和程度的私人信息的获取为基础,因此不能将政府获取私人信息的行为一概视为对隐私权的侵犯。当然,这种获取行为应当被严格控制,其控制的标准由于地域、时代、事项等因素的不同而有别,总的来说,一来应当保证实施公共管理行为的最基本需要,二来不应对公民的私人生活造成过分干预。至于该事件对于个人隐私侵犯是否适当,需经过严格、专业、全面的评估后方能确认。
其二,安装软件是否必然会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这主要是一个技术问题,即倘若公安机关严格依照有关的规定、流程对相应的私人信息进行收集、获取、保存、使用和销毁,则不至于造成个人隐私的侵犯。
其三,倘若行政机关对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当使用或泄露,被侵害人可依照相关法律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厂家资质的质疑
指定软件的生产商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也颇有能耐。这家公司为港澳台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参照外资企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国家保密局于2001年发布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不得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然而,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却自称“国内网络警察专用产品的专业研发基地”,“应用范围已遍布北京、上海、河北、新疆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公安系统。”
针对舆论对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资质的怀疑,熊文钊分析说,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软件提供商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视同于外资企业,不得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但是,由于对“公众开放的公安网络系统及网络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问题缺乏充分的信息加以论证,因此对于“外资企业作为软件提供商是否适合的问题”目前也不宜妄下结论。
链 接
WIFI无线上网
wifi全称wireless fidelity,是当今使用最广的一种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实际上就是把有线网络信号转换成无线信号,供支持其技术的相关电脑、手机、PDA等接收。手机如果有WIFI功能的话,在有WIFI无线信号的时候就可以不通过移动联通的网络上网,省掉了流量费。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
要上WIFI
先交两万
“您好,怎么上不了网了?”一位顾客问正在忙着服务的店员。“哦,很抱歉,我们这里现在已经不提供无线上网服务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店员向这位顾客解释。这是笔者近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家咖啡厅里目睹到的一幕。
据这位店员小瑜(化名)介绍:“这几天店里都不能无线上网了,听老板说要花两万元购买一个监控软件才能提供无线上网服务,觉得价格有点昂贵,所以我们这里就关网了。”笔者找到了这家店的有关负责人,问其缘由,后者拿出了一份落款为东城区公安分局的《关于开展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依法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通知》。
通知称,东城公安分局决定于2011年6月起依法在全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歌厅、洗浴、学校电教室等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全面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建设。上网服务提供者需要落实上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还“应当安装并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
对于违反规定的,限期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未改正的罚款1.5万以下,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
通知还称,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出资建设管理系统平台,场所出资安装技术设施。
咖啡厅的负责人告诉笔者,这个监控软件的价格有三种,根据适用端口数而有不同价位。具体是端口数在100及以下为2万元,100以上至800的为3万元,800以上至1500的为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指定的监控软件由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成立于1998年11月23日,公司类型为港澳台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类企业参照外资企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国家保密局于2001年发布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不得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笔者走访了西城区西单、海淀区中关村、大兴区三地可以提供无线上网的场所,发现这三个区目前还未接到类似的通知。不过这些公共场所的有关负责人在听完笔者的介绍之后,表示监控软件的价格有点悬,会在接到通知时慎重考虑是否安装。
公共治安服务应政府买单
“我们去开会的时候,有关负责人告诉我们安装这个监控软件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避免一些破坏国家安全、群众利益的有害信息散播,既然是这样,就应该政府出资为我们购买这个软件才是,为什么还要我们自己出资呢?”这是商家普遍提出的一个疑问。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认为,安装监控软件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治安服务,同时,作为相关提供WIFI服务的商家经营者也具有提供协助的义务,但是这种义务应当是有界限的,即在本店的电脑上安装相应监控软件。但是这种安装软件的成本归根到底属于公共支出范畴,应当以公共财政予以给付,而不应由商家分摊。软件费的本质属行政收费,而行政收费的目的则是为特别相对人提供特殊的利益,具有针对性。倘若强制商家缴纳相关费用,无异于将具有普遍性色彩的公共安全成本转嫁给特定的经营者,做法欠妥。
而且,熊文钊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笔软件的安装费性质上属于行政性收费,其预期效益的普遍性与公共性与企业的盈利性不相一致,因此向企业摊派安装费用则不具有合理性。就其收费依据而言,依照《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行政收费的项目、标准的设置和审批以及管理监督等权力均集中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手中,东城区公安分局无权自行设置、征收。
但是,另外一种声音认为,《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明确要求场所落实安全保护技术,并运行安全管理系统,所以政府出资建设管理平台,经营者出资安装技术设施的规定是合法的,场所也应当配合工作。
不宜要求强制收费
笔者走访了中关村软件市场,发现类似东城警方指定产品的监控软件十分多,市场价格一般在5000元左右,而警方却偏偏要求商家购买价格较高的一款。
“既然安装监控软件的目的是为了监控网络不法行为,那么只要有此功能的软件是都可以选用的,为什么偏偏指定购买上海雨人软件公司提供的这款价格昂贵的软件?”一位店家负责人向笔者抱怨说。
《南方都市报》的评论也发出质疑,在网络安全这类政府招标的软件中,极少有知名大公司中标,都是一些不知名、规模不大的公司中标。前年的绿坝,今年的雨人,莫不如此。
熊文钊对此分析说,政府采购不仅关系到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更关系到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因此从竞标者的资质到招投标程序再到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由于该软件采购的具体情况尚不得而知,因此只能说,倘若采购过程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而实施,则选择上海雨人软件的结果也是合法而有效的。统一软件的使用,便于信息监管效率的提高,也无可厚非。但倘若将指定软件产品与强制收费相挂钩,那么就值得商榷了。
是否侵犯隐私有待评估
根据警方要求,利用WIFI无线上网,不仅需要登记身份证号,还要留存浏览纪录。
一位家住麦当劳附近的市民担心地对笔者说:“这个监控软件能清楚地区分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的无线信号吗?如果麦当劳安装了这个监控软件,那我在家里无线上网时,我的隐私权岂不是受到了侵害?”
针对这一问题,东城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要理性看待这件事情,政府强行安装这个监控软件,是以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为出发点的,如果个人在上网时故意散布不良信息,危害到国家安全,那必定要受到监管。如果能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健康上网,那么政府是有责任有义务严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的。”
熊文钊也认为这涉及到三个问题。其一,这是否应当视为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公共管理的实施本身就是公共领域同私人领域彼此不断互动的动态过程。公共治理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以特定范围和程度的私人信息的获取为基础,因此不能将政府获取私人信息的行为一概视为对隐私权的侵犯。当然,这种获取行为应当被严格控制,其控制的标准由于地域、时代、事项等因素的不同而有别,总的来说,一来应当保证实施公共管理行为的最基本需要,二来不应对公民的私人生活造成过分干预。至于该事件对于个人隐私侵犯是否适当,需经过严格、专业、全面的评估后方能确认。
其二,安装软件是否必然会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这主要是一个技术问题,即倘若公安机关严格依照有关的规定、流程对相应的私人信息进行收集、获取、保存、使用和销毁,则不至于造成个人隐私的侵犯。
其三,倘若行政机关对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当使用或泄露,被侵害人可依照相关法律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厂家资质的质疑
指定软件的生产商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也颇有能耐。这家公司为港澳台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参照外资企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国家保密局于2001年发布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不得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然而,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却自称“国内网络警察专用产品的专业研发基地”,“应用范围已遍布北京、上海、河北、新疆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公安系统。”
针对舆论对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资质的怀疑,熊文钊分析说,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软件提供商上海雨人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视同于外资企业,不得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但是,由于对“公众开放的公安网络系统及网络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问题缺乏充分的信息加以论证,因此对于“外资企业作为软件提供商是否适合的问题”目前也不宜妄下结论。
链 接
WIFI无线上网
wifi全称wireless fidelity,是当今使用最广的一种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实际上就是把有线网络信号转换成无线信号,供支持其技术的相关电脑、手机、PDA等接收。手机如果有WIFI功能的话,在有WIFI无线信号的时候就可以不通过移动联通的网络上网,省掉了流量费。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