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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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首例禁止令 判赌博人员禁入娱乐场所

信息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1-08-19 21:54:19 阅读次数:684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例以禁止缓刑人员从事特定活动的“禁止令”。巫山籍男子谭发荀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鉴于其以赌博为业,靠赌博为生,法院加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茶楼等娱乐场所。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发荀以赌博为业,自2003年以来,谭发荀先后在王兴平、许开友等人开设在二坪子李某某家中、帝豪洗脚城旁何某某家中、博林801茶楼、祥云路“避风塘”旅社、龙井乡“马垭口”、建坪乡杨柳坪“泡桐树槽”、旅游局师某某宿舍、二郎庙高速路口旁、两坪乡仙女湖农家乐、曲尺乡哨路村道班等处的赌场里赌博,并以赌博所得为自己生活的经济来源。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发荀以赌博为业,从中营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梁辉|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