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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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被报警 妨害公务获刑罚

信息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1-08-24 01:09:02 阅读次数:657
 桃源一男子因为酒后滋事被他人报警,民警来了之后仍不听劝阻,而且还借着酒劲殴打执法人员。8月23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夏伟(化名)拘役4个月。
  
  4月11日,被告人夏伟酒后来到熊某家楼下,大声吵闹,要求借用他家的摩托车,熊某一家人没有理睬他。夏伟便仗着酒劲使劲踢熊某家的卷闸门,并将卷闸门踢坏。当晚11时许,见夏伟还在下面吵闹,熊某便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民警钟某带领巡逻队队员龙某租用周某的小车赶到现场,对夏伟进行说服教育。但夏伟不听劝阻,仍借酒滋事。在民警口头传唤夏伟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夏伟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威胁,并拳打脚踢,至钟某、龙某、周某三人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夏伟赔偿了熊某家的经济损失2000元,对受伤人员钟某、龙某、周某的经济损失也予以全部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伟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程学斌| 中国法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