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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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资公司被诉“乙肝歧视”

信息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1-11-28 00:37:07 阅读次数:799
  一员工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被公司要求等转阴后再恢复工作;公司表示系员工主动辞职

  本报讯 (记者 朱燕)熊先生体检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被单位要求回家休养等转阴后再恢复工作。熊先生称,他多次向单位请求复工,但被拒绝,无奈之下离职。

  日前,熊先生以乙肝歧视为由,将老东家北京奥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原告:体检后“被下岗”

  熊先生的代理人介绍,北京奥吉公司是一家医疗器械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日本公民。熊先生于2011年5月进入该公司任销售工程师。9月,熊先生参加单位统一安排的体检,其中包含“乙肝表面抗原”项目。

  熊先生称,公司未经同意私自查阅了他的体检报告,随后告知他肝有问题,让其无限期回家休养,直到“乙肝表面抗原”一项转阴后方能回公司上班。熊先生虽然多次表示乙肝在工作、生活接触中不会传染,不影响正常工作,但还是遭到公司的拒绝。无奈之下,熊先生于2011年10月办理离职手续。

  “目前世界上尚无乙肝转阴的医学技术,公司让我转阴后再来工作,就等于把我辞退了。”为此,熊先生以公司存在乙肝歧视,侵犯自己的平等就业权、隐私权、人格权为由,将公司起诉至西城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内的共计4.8万余元。

  被告:原告主动提辞职

  据了解,双方已经进行了一次庭前谈话。奥吉公司的代理人姚先生表示,不认可起诉理由。“是熊先生主动提出辞职的,他说公司因乙肝歧视辞退他,并没有证据。”姚先生说,体检并未针对某位员工,体检项目也是医院统一安排的。

  (《新京报》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第A18版:北京新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