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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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无国籍男子走私毒品案:判15年并驱逐出境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12-02-13 05:44:43 阅读次数:793
    本报上海记者站专电(记者 张硕)一无国籍男子从泰国乘飞机到达上海浦东机场时,被海关人员查获体内藏有海洛因200余克。日前,经上海市一中院审理,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及驱逐出境,这是上海市法院首次审判无国籍人走私毒品案件。

  2011年10月5日上午,非洲裔男子加劳·伯贡贝从泰国曼谷搭乘东方航空公司航班抵达中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在对入境的旅客作例行检查时,发现伯贡贝体内有异物阴影。经过人体X光机检查,发现其胃肠道内散布多枚不透光物体。

  经现场询问,伯贡贝承认曾吞食异物。在住院期间,伯贡贝共从体内排出46粒用透明胶带纸包装的白色圆柱状物体。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鉴定,其中15粒圆柱状物体中检出海洛因,净重232.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