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6-05-16 10:47:35
阅读次数:1136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复[1996]18号
【发布日期】1996-11-29
【生效日期】1996-11-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6〕18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粤高法民第5号请示收悉。关于长城万事达信用卡透支利息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2)298号《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了规定,应当按该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该办法对透支利率的规定已含有惩罚性质。所以,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
199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