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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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2006-05-16 13:39:35 阅读次数:812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02]18号 【发布日期】2002-07-16 【生效日期】2002-07-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7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     二 ○ ○ 二 年 七 月 十 六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法释〔2002〕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