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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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院要求各级法院执行均在微博上公开

信息来源:新华微博 发布日期:2012-04-24 11:53:38 阅读次数:1204
 为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管理,强化执行公开、执行监督,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今年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并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和“执行监督信封”3项制度。3项制度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明确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调查与处置时间、执行款物交接时间等40个执行案件重要时间节点及质量要求,确保全省法院执行案件实施过程系统化、公开化和规范化。

  《执行公开标准》明确了执行工作公开和执行案件公开的形式标准和时限要求,为全国法院首创。公开的形式除了在法院公开栏、立案信访窗口、法院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等地方公开外,还要求各级法院执行局要开通官方微博,在微博上予以公开。

  同样为全国法院首创的“执行监督信封”制度,省法院通过邮政部门专门设计定制了执行监督专用邮资信封,内附有《致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和《执行监督意见表》。《致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全面详细地告知和公开的工作内容及执行人员不得有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中或结案后,可以根据案件执行的实际情况填写《执行监督意见表》,使用专用邮资信封直接邮寄给省法院执行局

  甘肃高院执行局局长袁治云表示,省高院执行局将对全省法院贯彻执行3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拖延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的执行法院及执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后果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实行“零容忍”。(周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