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圣马力诺共和国关于建立领事级正式关系的议定书
发布日期:2006-09-01 0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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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圣马力诺
共和国关于建立领事级正式关系的议定书
(签订日期1971年5月6日
生效日期1971年5月6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决定互相承认。
二、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尊重圣马力诺共和国政府奉行的中立政策。
四、中圣两国政府决定现阶段自一九七一年五月六日起建立领事级正式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圣马力诺共和国
驻 法 国 大 使 外交国务秘书
黄 镇 菲德里柯·毕奇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一年五月六日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