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政府关于中国和伊朗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发布日期:2006-09-01 04: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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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政府
关于中国和伊朗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1年8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王国政府根据发展两国友好关系的共同愿望,已经同意建立外交关系,它们还同意在尽可能短的期间内任命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坚决支持伊朗王国政府为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以及保护本国资源而进行的正义斗争。
伊朗王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 伊朗国王陛下派驻
巴基斯坦大使 巴基斯坦大使
张 彤 穆罕默德·侯赛因·马沙耶克·法里达尼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一年八月十六日于伊斯兰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