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达荷美共和国政府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发布日期:2006-09-01 11:14:22
阅读次数:507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达荷美
共和国政府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2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达荷美共和国革命军事政府经过双方政府代表的友好会谈,决定自即日起恢复两国之间的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尊重达荷美共和国革命军事政府奉行的不结盟政策。
达荷美共和国革命军事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双方重申,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外交、友好和合作关系。
注: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达荷美共和国总统正式宣布改国名为贝宁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达荷美共和国外交部长
姬 鹏 飞 米歇尔·阿拉达耶营长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