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中国和日本关于两国渔业协定附件一的二、2的换文
发布日期:2006-09-01 11: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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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关于两国渔业协定附件一的二、2的换文
(签订日期1975年8月15日
生效日期1975年8月15日)
(一)对方来文
我荣幸地代表日本国政府,就今天签订的日本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协定附件一的二、2,确认两国政府之间达成的谅解如下:
在第一保护区,鉴于该区内的中上层鱼类资源衰退,对该区的机轮灯光围网渔业继续采取原有的保护措施,日本国灯光围网渔轮全年不进入该区作业。
我荣幸地请阁下代表贵国政府确认上述谅解。
顺此向阁下表示敬意。
日本国外务大臣
宫 泽 喜 一
(签字)
一九七五年八月十五日于东京
(二)我方去文
我荣幸地收到了阁下今天的来信,内容如下:
(内容同对方来文,略。)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阁下来信所述的谅解。
顺致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
特命全权大使
陈 楚
(签字)
一九七五年八月十五日于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