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发布日期:2006-09-01 12:24:33 阅读次数:4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9年1月1日  生效日期1979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定自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重申上海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并再次强调:   ——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以及世界上任何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任何一方都不准备代表任何第三方进行谈判,也不准备同对方达成针对其他国家的协议或谅解。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双方认为,中美关系正常化不仅符合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的利益,而且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将于一九七九年三月一日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