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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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谈纪要

发布日期:2006-09-01 13:13:50 阅读次数:446
中国和日本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谈纪要  (签订日期1981年6月24日  生效日期1981年6月24日)   一、中日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于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在北京召开,就加强和发展中日两国政府间的科学技术合作问题,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商谈(双方参加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名单附后)。   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江明会见了日方全体代表。   二、双方对两国政府间的科学技术合作已在广泛的领域内顺利进行表示满意,并认为中日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签订进一步促进了两国间的科学技术合作。双方同意在中日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成果的基础上,愿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科学技术合作而努力。   三、中日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内容为:   1.相互介绍了中日两国的科学技术政策;   2.回顾了两国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情况;   3.讨论了双方希望合作的项目;   4.探讨了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的组成。   四、双方就计量标准、科学技术情报、农业技术、铁路技术、冶金(特别是提铌技术)、卫生以及试验动物等方面的科学技术合作进行了探讨。双方同意将根据本国情况就上述项目的具体合作问题,再进行磋商。   五、双方同意为实施中日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将在委员会下设置必要的专门工作小组。专门工作小组的具体设置事宜,以后将继续进行协商。   本纪要于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北京签署,其文本用中文和日文写成。   注:双方参加第一次会议代表名单略。   中方委员会首席代表         日方委员会首席代表      陈 冰               加藤吉弥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