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22日在济南中院公审
薄熙来案22日在济南中院公审
2013-08-18 15:54新华网
新华社济南8月18日电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8月18日16时发布公告,该院定于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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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涉嫌三宗罪被提起公诉
新华社济南7月25日电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完)
人民网:中央兑现“打老虎”承诺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提起公诉,这不仅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更向13亿中国人民兑现了“打苍蝇,更要打老虎”的庄严承诺。
当前,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发展成果来之不易。因此,广大市民一定要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坚决查处薄熙来案的重大意义,一定要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定要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惜团结,倍加维护稳定,不辜负中央的期望,全力做好重庆的各项工作,把重庆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事业进一步推向前进!
涉及党的高级干部的贪污腐化问题,不仅给党的形象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更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薄熙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再次说明,在改革开放进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因此,广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自觉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自重庆直辖以来,中央一直对重庆非常关心,从“314”总体部署到“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从保税港区、两江新区的设立到渝新欧铁路的贯通等等,都是党中央对重庆眷顾的成果。重庆今天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绩,正是在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在重庆3200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薄熙来出现严重问题以后,党中央把薄熙来的个人问题与整个重庆的发展分离开来,不仅没有否定重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取得的成就,更充分肯定了重庆干部队伍所做出的贡献,对重庆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寄予厚望,这对重庆各级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是巨大的鼓舞和信任。
当前,重庆正处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确保重庆的稳定和发展,事关3200万重庆人民的根本福祉。因此,全市人民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倍加珍惜近年来重庆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持重庆社会稳定,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咬住目标不放松,集中精力抓发展,继续保持重庆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
从陈希同到陈良宇;从刘志军到薄熙来,近年来,党中央从严查处党内高级干部贪污腐化问题证明,我们党不仅严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更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决心和勇气。
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建设“中国梦”的集结号,13亿中国人正拼搏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中。因此,我们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践行“中国梦”的征途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向党中央、向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媒体披露薄熙来为何济南受审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昨天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贪污公款,数额巨大;
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薄熙来案发时间表
2012年3月15日
中央决定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职务
2012年4月10日
中央决定停止薄熙来担任的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由中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8日
政治局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2年10月2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薄熙来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13年7月25日
薄熙来一案由济南检察院向济南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释疑
提起公诉后何时判决?
“提起公诉后,法院要经历审查立案程序、审判程序,审判前也可能经历庭前会议程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1条规定,法院应当在接到检察院起诉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院决定立案后,将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辩护人、被告人收到起诉书10天以后,法院才可以安排开庭。开庭前,法院还可能启动“庭前会议”程序,这样可以缩短庭审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不过,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或者检察院发现证据材料有瑕疵有问题,检察院可以撤回案件补充侦查。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察院可以进行两次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最多一个月。检察院每次补充侦查完毕,法院将重新计算三个月审限。
指定管辖有何法律依据?
“近几年来,刑事司法实践中指定管辖的案件越来越多,特别是对涉及职级较高官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几乎已成为一种趋于固定的模式。”昨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告诉记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管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二是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对于指定管辖的目的,许兰亭说,随着我国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和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日渐增多,为了有效排除案发当地的各种阻力和干扰,保证案件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指定管辖作为检察机关可以采取的一种法律上的应对措施,得到广泛而大量的应用。具体做法是:对涉及国家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异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或起诉,并协调同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文/本报记者 侯毅君
薄熙来贪污罪揭底
大连实德徐明是最大行贿人
来源:财经网 2013-07-30 10:29:04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被诉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三宗罪名
18年来,第三个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即将走上审判席。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三宗罪名,经指定管辖,已于2013年7月25日由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济南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基本刑期为十年以上乃至死刑;贪污公款十万元以上的,也是十年以上乃至死刑;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指控中,贪污罪涉案金额约500万元,发生在薄熙来任职辽宁大连期间,案涉大连相关事项;受贿罪涉案金额约2000万元,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是最大行贿人;滥用职权罪则涉及在薄谷开来“11.15”命案中阻止王立军复查,并违规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等行为,这也是薄熙来被调查的直接肇因。也就是说,唯有滥用职权一项发生在重庆,事涉薄谷开来案和王立军案。
薄熙来被公诉是自2012年2月6日重庆市原副市长王立军“叛逃事件”后引发的一连串案件的收尾。此前,王立军因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和受贿四项罪名获刑15年,薄谷开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原重庆市公安局数名警官也已经定罪服刑。
这一系列事件中,被调查的还有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重庆市委办公厅原主任吴文康、重庆市南岸区委原书记夏泽良等人。徐明、吴文康、夏泽良等人是否被起诉,目前信息尚未公开。
移交司法之后,经薄熙来家人委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贵方和王兆峰担任薄熙来的辩护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至迟在开庭十日前,法院应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据此,薄熙来案开庭时间最早可在8月上旬。
祸起萧墙
7月23日下午,重庆市向厅级以上干部通报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薄熙来问题的内部文件。次日上午,这一通报扩大到县团级。
早在2012年3月,中央传达的一份关于对王立军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并滞留事件的通报中即表明,王立军事件的发生,薄熙来负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这份通报,2012年1月28日,王立军找时任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通报“11.15”案件与薄的家人有关,由于办案人员感到压力,王已经接到辞职信,希望薄熙来予以重视,妥善处理。薄熙来对此十分不满,随后找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商量,以多岗位全面锻炼为由,提出调整王立军工作。
同年2月1日下午,重庆市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免去王立军的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王立军在市政府也不再分管公安司法工作,调整为分管教育、科技等工作。这一免职决定并不符合程序。
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31条规定:“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这意味着,王立军的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的任免,应事先征求公安部的意见。
此外,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第10项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重庆市委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并不合规。直到“叛逃事件”一个多月后,2012年3月23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才正式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职务。
王立军被免职后,在薄熙来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压力下,有关方面以各种名义违规审查王立军身边工作人员及有关重要案件的办案人员。王立军认为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遂决定出走,并于2012年2月6日下午在事先未按程序报批的情况下,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通报认为,王立军事件是一起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政治事件。王立军本人对事件的发生负直接责任。薄熙来作为重庆市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在王立军案件的审判中,对薄熙来涉嫌滥用职权有着更为详尽的披露。据新华社报道,2011年12月底,王立军身边四名工作人员被非法审查,王立军和薄谷开来的矛盾越来越大。相关证人证言显示,2012年1月28日,王立军向薄熙来反映薄谷开来在“11.15”命案中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上午受到薄熙来怒斥,并被打了耳光。当时在场的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在讯问笔录中称:“打了王立军,这个矛盾就公开化了。”
矛盾激化后,王立军当日即安排人重新调取证人证言,保管英国商人尼尔.伍德心血等关键物证,重新整理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害尼尔.伍德的证据材料,并提供了其秘密录音资料。后又将整理的卷宗交人转移、保管。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原常务副局长王智在讯问笔录中称,2012年1月29日,王立军将他和技术侦查总队长王鹏飞、刑警总队长李阳喊到办公室,要将“11.15”命案重新整理卷宗。王立军让王智、王鹏飞和李阳分开保管,要放在安全的地方。王智说:“我知道王立军当时和薄谷开来‘翻脸’了,不然王立军也不会让我们整理这些卷宗,他启动这个案子应该有他个人的目的。”
王立军离开美领馆后,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了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害尼尔.伍德的问题,提供了所整理的相关证据材料,还写信给李阳要其复查尼尔.伍德死亡案件中的关键物证。
折戟重庆
步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和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后尘,薄熙来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位走向审判席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直辖市市委书记。
1949年7月出生的薄熙来是国务院原副总理薄一波之子,从1984年担任大连市金县县委副书记开始,历任大连市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并于2007年中共十七大后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同年12月兼任重庆市委书记。
在重庆期间,他提出五个重庆: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将其作为施政纲领。
在意识形态领域,他倡导“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和传箴言”,组织群众运动式的“唱红”,改造重庆卫视使其成为无广告、无电视剧的“红色频道”;在司法领域,通过王立军主导的“打黑”和针对网络言论的劳教,被认为是“严打”的放大使用;在经济领域,他推行基础设施建设、大建公租房、引进跨国资本,以“共同富裕”为口号,在扩大政府负债的同时,也获得众多社会底层人士的支持。
“唱红”“打黑”“共富”这套组合措施之下,薄熙来成为2007年至2012年最受瞩目的地方党政官员,但王立军叛逃事件,意外终结了他的政治生命。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同年4月10日,鉴于薄熙来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随后,当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薄熙来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央纪委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
半年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薄熙来也即将迎来审判。
在重庆,薄熙来、王立军等人去职后,“唱红”“打黑”实质上停止,重庆市公安局对王立军主政期间的内部案件进行了低调的平反,众多因网络言论被劳教的人士也被撤销劳教或者所外执行。一些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当事人,如重庆市渝强集团原董事长黎强,为重庆企业家龚刚模辩护而因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获刑一年半的原律师李庄等人,皆已向重庆市高级法院、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迄今仍在等待获准进入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