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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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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霞:警惕公权力法外滥权侵害公民

发布日期:2013-10-12 07:26:39 阅读次数:2452

 

 8月25日,CCTV对薛蛮子嫖娼案件做了全国播报

蔡霞:公权与私域

警惕公权力法外滥权侵害公民

发表在 共识网  参考文摘


2013-08-28 10:56


 

  薛蛮子(共识网配图)   薛蛮子是UT斯达康创始人之一,曾担任中国电子商务网8848前董事长、中华学习网前董事长等职务。他投资过的项目包括PCPOP、李想的汽车之家、方三文的雪球财经以及杜子健的华艺百创等公司。被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称为“中国天使投资第一人”。2011年5月20日,薛蛮子发布微博透露自己已被检查出患有直肠癌。2013年8月25日,薛蛮子因涉嫌嫖娼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此事经互联网曝出后引发激烈讨论,以下系中央党校教授蔡霞的评论文章。

  近日,媒体、网络上关于@
大V薜蛮子 嫖娼被抓事件议论纷纭。我也谈几点看法:


 第一、当年美国克林顿总统的绯闻沸沸扬扬,但美国国民对克林顿的支持率反而上升,因为克林顿并没有用总统权力为莱温斯基谋钱财,国民不会因克的私生活不检点而收回他的总统权力。因为总统权力是处理公共事务,决不允许公权进入私域去满足个人私欲。正因为克林顿没有公权私用,所以美国公众让他继续当总统。这是第一层,公域私域必须严格分开。相反,在中国,公域私域基本不分,但凡官员私生活奢靡荒淫,十有八九用公权力贪污受贿。同时,若官员想要整谁,手中权力肆意妄为,可以直接侵入纯属公民私人空间的住所去抓人。薛蛮子不是在特定嫖娼场所被抓,而是在他的住所被抓。在仅有两人在场的住所里,公安和举报人是如何作到抓薛之前就断定薛嫖娼的?(请注意,薛是在被抓后承认嫖娼的。)除非是24小时监控薛,或在薛住所安装监视探头和窃听器。薛嫖娼若是这样抓出来的,那么,对所有公民来说,就非常可怕了。因为,只要他们认为需要,就可以对任何公民都24小时监控,就可以随时进入民宅抓人,公民在自己家里这个纯属私人空间里都没有安全感,人人都将笼罩在恐惧阴影里。

  第二,私域是个人空间,性权利是个人权利,只要他没有因性行为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就是个人道德水平高下的问题,而不是公共权力干涉的范围。所以,印度的轮奸女记者是严重罪行,要法律制裁,而嫖客与妓女的关系是私人买卖行为,不属于法律制裁范围。但从道德角度看,公众人物应该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应该在维护社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作用。作为公众人物,薛蛮子任由性欲支配行为,确实很不体面。因为从人的社会性角度说,性本能行为是动物的反应,人的文明素养应该可以控制性本能,使性行为合乎人的文明规范,从而有利于身心健康。就此,充分尊重人的权利,基于感情基础上两情相悦的性行为无可指责,只要它不伤害到别的利益相关人的物质和精神利益。而性交易则是对人性和感情的亵渎。薛蛮子因嫖而被抓,一时间官方媒体从网站到报纸到电视,纷纷高调报道,居然使一个嫖客成了官方新闻热点人物,岂非怪哉?!社会和媒体如果集注于性行为的绯闻,要么是性压抑的变态反应,要么社会本身由低级趣味主宰。

  第三,论嫖客,真是什么人都有,其中不乏官员的身影。而当一些官员用公款召妓,进行强奸幼女等犯罪活动后,有一些官家媒体则千方百计进行遮掩诡辩,甚至编造种种雷人说词,比如夜宿幼女或过夜无行为等等,这些官媒极无耻。抓薛,不在于他嫖娼,而在于他是大V。央视等媒体在报道时,高调突出薛的大V身份,这恰好暴露了抓薛的真正用意。把抓薛的动机和一些官媒为官员的罪行诡辩放在一起看,暴露的是公权力已经变质成为庇护少数人违法,迫害社会大众权利的私器。

  第四,如果有谣言传谣危害社会,首先是谣言受害人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公安局自己给别人按上罪名去抓人。说谣言郭美美,谣言红十字会,谣言张海迪,郭美美,红十字会,张海迪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们,倒蹊跷的是郭美美,红十字会,张海迪都不出来,而是公安局和央视出头。

第五,这次抓薛蛮子,居然央视都播报,下三烂的做法使央视堕落到市井烂报的水准,而不是国家新闻机构。是央视自己贬损自己。新闻播报时不说公民薛嫖娼而是说大V薛,实质是要杀鸡给猴看,警告所有在网络上说话的人,即大V我都抓,你们都小心点管住自己的嘴。这是以抓嫖为名行封口之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说穿了是压制言论。真正依法办事,则应是言论权利行使中的问题,用正当行使言论权利去解决,而不是用公权力绑架公民的身体权利去解决。之所以这样做,可见他们自知目的见不得阳光,只好以不正当的手段实现企图。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明文都不得行,而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都可以做。但在一些握权者眼里,法是他们意志的玩物,他们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想怎么用权就怎么用权,由此,违法的是他们而非大V们。

  实践表明, 现代公民素质不可能只靠书本来培育,最为重要的是在经历各类公共事件中来真正知晓和认识宪法与法律。就公安局以抓嫖为名抓捕网络大V和网络谣言黑手等,进行深入讨论,公权力必须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警惕和抵制公权力法外滥权,制造社会恐怖。

蔡霞,女,汉族,法学博士,现为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中国民生研究院2特约研究员,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北京市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