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劳教,法治社会的一大步
永别了,劳教。我想,那些身受其害的人,比如唐慧比如任建宇,他们的冤屈终于得到了彻底地宣泄,还有那些多年来为废止劳教制度奔走的人,他们会感到欣慰。
这一天距离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二审胜诉过去正好4个月的时间,法律给了唐慧公正的审判,如今中央的举措又正面回应了社会的呼声,表达了对民生诉求的关切,给了像唐慧这样的人以公平和正义。
一项制度,本身就有个更新淘汰的过程,在特殊历史时期产生的劳教制度,应对的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却一直沿用至今,这本身就是不合规律的事,作出改变是必然的。当今社会权利意识已然觉醒,依法治国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而劳教制度因为缺少必要的司法程序,缺乏明确的执行标准,极易被滥用。唐慧是怎么被关进劳教所的?任建宇又是如何会经历那些噩梦般的岁月?如果不能有效地制约权力的滥用,那么任何人都可能面临权力的惩罚。在一些地方,劳教甚至成为当地维稳的工具,真正应该做的工作却被丢在一边,地方政府地方官员缺少了对待民众处理社会问题的耐心,一味用强硬的方式对待民众诉求,由此激发出的社会矛盾一次次地撕扯着社会裂痕,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一个重要来源,教训已经足够深刻。
中央适时取消劳教制度一方面彰显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和尊重,另一个方面则是出于对权力的制约,对不能谨守权力边界者的一次警醒。人人都有免于恐惧的权利,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决定着社会的和谐度,中央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劳教制度的取消无疑是迈向法治社会有力的一步。
废止劳教制度以后,对地方政府是个考验,劳教在很多地方其实是被当牙使的,没了这颗牙,你还能用老办法对付访民们,还能用老思路处理接访吗?还能动不动用强制的方式,以维稳的借口压制群众的声音和诉求吗?这意味着地方政府的执政思路必须作出改变,必须立足于化解纠纷、解决问题,尊重每一位公民的权利,才能适应新的变化。也就是说,不管是谁,都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找处理问题的办法,否则就会为法律所不容。
这也是为什么劳教制度取消的过程如此艰难的原因,这不仅是让公民有免于恐惧的权利,它意味着一场变革开始了。这一步走起来需要勇气,却是必由之路,一个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不应该迷恋简单粗暴的治理方式,每一名执政者对此都应该有充分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