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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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怎样继承香港亲属遗产?

发布日期:2006-02-28 13:05:35 阅读次数:1724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还可以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系,按香港有关法律执行。 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过程是: 一、 由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清算死者遗产,并会同遗产税署人员清点死者名下保管箱财物,开列清点清单,并对不动产作估价; 二、 申报遗产总值,向税务局遗产税署申报遗产情况,领取遗产免税或完税证明; 三、 呈送法院检证; 1、 有遗嘱的遗产应提交的文件; 1) 死者死亡证明书; 2) 死者遗嘱原件及影印件; 3) 遗产税署开具的免税或完税证明; 4) 执行人的宣誓书。 2、 无遗嘱的遗产应提交的文件; 1) 死者死亡证明书; 2) 遗产税署开具的免税或完税证明; 3) 由一名与死者没有亲属关系的成年男子宣誓声明其与申请人相识的时间及与申请人没有亲属关系的宣誓书; 4) 申请人作为合法继承人的宣誓书; 5) 由死者的近亲属声明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宣誓书。 四、 提取死者遗产,申请人在向高等法院申请后领取死者遗产管理证明书或者遗产检定书后,向银行、证券、田土厅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五、 遗产处理分配1、 首先结清死亡人生前所欠债务、丧葬费、申请承办费; 2、 剩余部分依遗嘱或法定继承人份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