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发布日期:2006-03-13 12:28:48 阅读次数:3546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人身权不可继承;   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   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