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如何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
发布日期:2006-03-13 12: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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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国家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遗赠抚养协议需要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赠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3、抚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财产所有权证明及遗赠财产清单;
5、抚养人已婚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遗赠抚养协议书文本;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