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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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

发布日期:2006-09-03 02:18:55 阅读次数:39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一九九五年四月三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政府承诺不与台湾建立和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不与之进行任何官方往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诺尊重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两国政府同意,在对等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互相为对方在其外交代表履行职务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谢锡勤             特尔恩卡     (签 字)            (签 字)                 一九九五年四月三日于萨格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