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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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与加拿大就扩大双方四个领馆领区范围达成谅解的备案报告

发布日期:2006-09-03 03:37:42 阅读次数:418
关于我与加拿大就扩大双方  四个领馆领区范围达成谅解的备案报告  (签订日期1997年9月28日) 国务院:   经友好协商,我与加拿大政府就中国驻温哥华、多伦多总领馆和加驻上海总领馆、广州领事馆扩大领区范围问题达成谅解。九月十九日,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和加外交部长劳埃德·阿克斯沃西以换文方式代表两国政府予以确认。现将双方照会中文和英文文本(均为影印件)送上,请予以备案。 附件: 加拿大就扩大双方四个领馆领区范围达成谅解的备案报告 加拿大外交部长劳埃德·阿克斯沃西阁下阁下:   为进一步增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之间的友好关系并加强两国间的领事合作,重申两国政府于一九七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以互换照会形成达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领事事务的谅解中的原则,我荣幸地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阁下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拿大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的领区由现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扩大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和育空地区;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的领区由现在的安大略省扩大到安大略省和曼尼托巴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加拿大驻上海总领事馆的领区由现在的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扩大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驻广州领事馆的领区由现在的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扩大到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和海南省。   上述内容如蒙阁下复照确认,本照会及阁下的复照即被视为两国政府之间的一项谅解,并自即日起生效。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总理兼外长                            钱其琛(签字)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于渥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