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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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令形同虚设?2400亩被封土地“金蝉脱壳”

信息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发布日期:2006-11-20 08:32:24 阅读次数:998
一起涉及工程款的普通民事诉讼案,揭开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法院查封的土地被卖了。这份买卖协议有效吗?如果有效,债权人被拖欠的工程款该如何讨要? 漫长的司法讼争从此开始。讼争背后,是否隐藏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巨大利益纠葛? 上百万元民工工资泡汤 浙江五联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五联)项目经理黄国富再也找不到借口对付上门索要工钱的民工。经过长达5年的诉讼,黄国富的官司彻底输了。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终审判决下来之前,黄国富常常对索要工钱的民工说:“我不是正在打官司吗?官司赢了就有钱给你们了。” 因为总是不能兑现,以前对民工的N次承诺,被律师描述为“谎言”。这一次,披在“谎言”身上的薄纱被再审终审判决轻轻地揭了开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黄国富一时间难避说谎的尴尬。 更要命的是,欠着民工的上百万工钱,到哪里去找? 眼下的问题很迫切——该找一个什么样的借口来打发要钱的民工?万一民工们知道官司输了的消息后蜂拥而来,该怎么办? 一切,源于海南昌台物资燃料总公司(下称昌台公司)在浙江台州临海市的一个海涂围垦开发项目。 1997年10月,昌台公司与临海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开发位于该市东洋镇的红岩脚二期围区。双方约定,昌台公司在将一线海塘建成50年一遇的合格海塘之后,拥有围区2400余亩土地70年的开发经营权。 浩大的工程量吸引了来自浙江本地和上海的资本,土建工程出身的程兵最先进入这片围垦工地。 出乎意料的事情3个月后出现。程兵在这片工地投入了200多万元资金之后,发现昌台公司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而且还经常向他借钱。 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程兵消耗掉大量资金后决定暂时停下来。1998年4月初,昌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天福找到程兵,建议程兵退出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并承诺只要程退出工地,昌台公司可以先支付100万工程款给程兵解决民工工资的问题。双方磋商后,程兵决定退场。就在程兵退出工地的第二天,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隧道)即接手了程的工程。紧接着发生的一件意外事,让程兵意识到了王天福急于让他退场的一些内幕。 王天福没有按照事先双方磋商时的承诺支付给程兵100万元工程款,并偷偷离开临海市跑到了上海。王天福跑了,没有拿到工程款的程兵会不会也跟着跑掉?担心拿不到工钱的300多名民工闻讯,马上把程兵扣留下来,关在海涂围垦工地的一个工棚里3天3夜,直到程兵家人四处筹钱将工资支付完,民工们才将其放走。这一遭遇让程兵知道了一个内幕:昌台公司根本没有流动资金兑现之前的承诺,关于可以先支付100万元的说法,其实隐藏着王天福的一个计谋——说服上海隧道支付100万元工程保证金给昌台公司,然后昌台公司用这笔钱来填补拖欠程兵工程款的缺口。但是这个计划落空了,于是有了王天福的潜走上海。在上海隧道进入海涂围垦工地之后,浙江五联也跟着进场。此外,海涂围垦工地的一些建设项目还被发包给了临海当地的几名土建小老板。这些公司或个人在进场开工后,也都相继遭遇了与程兵类似的困局。 2400亩土地的使用权归属 尽管昌台公司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引来了重重纠纷,但临海市东洋镇红脚岩二期海涂围垦工程还是在几经周折之后建设完成。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与昌台公司签订的协议,这项工程形成的2400余亩海涂土地的使用权被确认到了昌台公司名下。2000年1月25日,临海市土地管理局向昌台公司下发了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工程款久拖不决,昌台公司在获得土地确认权书后不久,最终被推上了被告席。2000年5月25日,上海隧道将昌台公司诉至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昌台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工程保证金共计600余万元。 已知昌台公司经济底细的上海隧道,为了避免在讨债的过程中遭遇对方无资产可供执行的难题,于提出民事诉讼6天后,向台州中院申请对昌台公司已获得使用权的2400余亩土地进行财产保全。同年7月5日,台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查封昌台公司对东洋镇红脚岩二期围垦区内的2400亩海涂土地的使用权,在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这次讼争最后以昌台公司失败画上一个句号。对上海隧道而言,这次官司也仅仅只是打赢了,被拖欠的工程款依然无着。 2001年8月15日,上海隧道向台州中院提出执行申请。第二天,该公司派人到临海市土地管理局地籍科了解被查封土地情况时被告知,这宗土地已经于当年5月9日被昌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天福委托王素萍以418万元的价格卖掉了,王素萍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买方——尚未成年的方军、方明(两人均为化名,下同)及陈国强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并在临海市土地管理局办理了相关手续。一直蒙在鼓里的上海隧道公司,在获知自己申请查封的土地被转让的消息后,对执行这片土地的态度却慢慢地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在事后该公司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有这样一段记录:2001年10月,我公司经台州中院告知,台州中院从追回的款项中给付我公司200万元,要我公司向台州中院提出2400亩土地的撤销诉保(诉讼保全)的申请为条件。上海隧道公司确实在上述时间之后向台州中院提交了针对2400亩查封土地的解封申请。2001年11月19日,台州中院裁定解除了对该土地的查封。土地解封后,上海隧道除了从台州中院拿到了200万元工程款,另外还有一张至今尚未兑现的金额达400余万元的债权凭证。据有关文书记载,临海市土地管理局在获知上述土地被法院查封后,曾于2001年7月25日下发文件,收回方军、方明及陈国强三人的《土地使用权确认通知》。 而知情人士则透露,方军、方明及陈国强三人的《土地使用权确认通知》其实并没有被真正收回。临海市土地管理局有关领导曾采取强硬措施,试图逼方军、方明的监护人方哲富交出《土地使用权确认通知》,但无果而终。在这之后,临海市土地管理局有关领导与方哲富之间开始了密切的交往。 两个大相径庭的终审判决 上海隧道诉昌台公司一案尚未彻底落下帷幕,又一起针对昌台公司的诉讼紧随而来。2001年8月6日,浙江五联将昌台公司诉至台州中院,提出解除与昌台公司的合同、支付工程款200余万元等请求。该案经台州中院调解,昌台公司答应了浙江五联提出的所有要求。但浙江五联遭遇的结局跟上海隧道一样,“官司”赢了,工程款却拿不到手。 浙江五联这时已经通过上海隧道诉昌台公司一案,知道昌台公司将仅有的资产2400亩土地转让给了方军、方明等3人。2002年10月中旬,浙江五联向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11月26日,涉案件土地被再度查封。浙江五联同时向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定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的土地交易无效。时隔将近一年之后,台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浙江五联败诉。针对浙江五联要求确定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交易行为无效的诉求,台州法院认为,昌台公司虽然是在涉案土地被查封期间与方等3人达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在土地被查封期间昌台公司对该土地无处分权,但随着该院后来解除查封,昌台公司又恢复了处分权。并且在该宗土地解封后,土地管理部门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使这一转让的效力得到了确认。浙江五联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院)。2004年6月10日,浙江高院作出的“浙民一终字第280号”终审判决,让该案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出现第一次大逆转:台州中院一审判决被撤销,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的转让协议无效。浙江高院认为,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在涉案土地被查封期间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属于绝对无效,不因查封这一无效原因的消灭,嗣后成为有效。方军、方明等3人在浙江高院作出以上判决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函告浙江高院复查,该院通过复查后驳回了方军、方明等3人的再审要求。 浙江五联满怀信心拿着浙江高院“浙民一终字第280号”终审判决,到临海市土地管理部门请求撤销方军、方明等3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有关文件、重新确认涉案土地使用权属于昌台公司,但是却屡屡遭遇推诿。浙江五联没有想到,在此期间,针对涉案土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第二次大逆转,正在等待着他们去接受。应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民事裁定,浙江高院于今年7月21日再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10月20日,浙江高院作出“浙民再终字第4号”判决,将“浙民一终字第280号”撤销,维持台州中院一审判决。 在涉案土地前后两次被查封之间的确权行为,成为该案出现第二次审判大逆转的一个依据。 2000年7月5日,涉案土地被第一次查封,2001年11月19日被解封。2002年11月26日,该宗土地被再度查封。在第一次查封后的解封与第二次查封两个司法行为产生的时间差里,临海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但临海市土地管理部门作出这一行政行为的依据,依然是涉案土地转让双方在该土地被查封期间签订的转让协议。 谁是最后的渔翁? 昌台公司与方军、方明等3人在2001年5月9日签订的转让协议中约定,“在该地块(涉案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前,所欠工程款及一切有关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方等3人)无关”。为明确有关权利与义务,双方于6月25日再次约定,“变更前所有涉及围区的债权债务均由昌台公司自行承担,与方军、方明、陈国强无关”。在查封期间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被最终判定有效,昌台公司目前唯一可供执行的资产没有了,高达上千万元的工程债务,昌台公司用什么来还呢?这是债主们面临的一个严峻事实。 有人说,昌台公司玩的是“空手套白狼”。但是最终结果表明,最初“下套”的昌台公司到头来是人财两空。王天福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于2003年6月18日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在这之后,昌台公司几乎是树倒猢狲散。2400亩涉案土地价值多少,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1999年,这块土地第一次被评估,估价4960万元;2001年昌台公司与方军等3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被估价为530余万元;2003年,台州中院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该土地进行评估,总价值为1762万元。随着土地行情看涨,这块牵涉了多方利益纠葛的土地,未来的身价不可预测。 关于这宗土地的诉讼也还没有完。“有投入无产出”的债权人程兵说,他讨回自己权利的诉讼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