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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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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凭样品买卖?
发布日期:2006-04-04 13:04:15
阅读次数:3270
所谓“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用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那么以“样品”来表示标的物品质并以之作为交货根据的买卖就是凭样品买卖。采用样品买卖时,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应与样品及其说明的品质相一致,否则即构成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