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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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发布日期:2006-09-03 13:19:12 阅读次数:10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统罗伯特·科恰良二OO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就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及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声明如下:   一、双方高度评价一九九二年建交以来两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教等领域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果,对两国关系的顺利发展表示满意。双方愿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高层交往,加深政治互信,努力扩大各领域交流,推动中亚友好合作关系全面、深入发展。   二、双方认为,经贸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双方合作的主要努力方向。双方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扩大投资,不断提高中亚经贸合作的规模和水平。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中亚经贸合作委员会将为此发挥积极作用。中方愿继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支持亚方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   三、双方认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挑战予以关注,主张国际社会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中国和亚美尼亚同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积极支持多哈发展议程的谈判,愿在谈判中进一步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和支持,维护世界经济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亚方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将有利于加强中亚两国的经贸关系和拓宽相互间的互利贸易。   四、双方高度重视发展两国议会友好关系,愿继续开展包括议会领导人、各对口专门委员会和友好小组间多渠道的交流,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双方相信,相互交流立法工作经验有助于推动两国关系向前发展。   五、双方认为,两国在科技、文教、农业、新闻、体育、卫生、防震减灾、航空运输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具有很大潜力,将认真落实已签署的各项协定,继续开展友好互利合作。双方还将鼓励两国地方和民间机构进行直接交往。   六、亚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亚方确认不同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和进行任何具有官方性质的往来,反对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企图,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七、中方支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纳卡问题,支持国际社会为此付出的努力,希望纳卡问题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基础上尽快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八、中国和亚美尼亚倡导国际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和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双方致力于通过人权磋商与交流加深相互理解,在包括联合国人权会在内的多边领域加强相互支持与合作,共同推动双边关系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双方认为,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国际社会应加强磋商,维护世界的多样性,促进世界不同文明和不同发展模式相互交流和借鉴。双方强调,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仍然是处理国际事务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组织中的协调、合作与相互支持,愿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继续保持沟通、加强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十、双方声明,保持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的友好合作不针对第三国,也不损害第三国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统   胡锦涛            罗伯特·科恰良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