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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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中印财金对话联合声明

发布日期:2008-01-16 09:27:43 阅读次数:2747
第二次中印财金对话联合声明

(北京,2007年12月4日)
2007年12月4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根据200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访印时双方签署的《关于启动中印财金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所体现的重要共识和基本原则,第二次中印财金对话于2007年12月4日在北京举行。双方强调了该对话机制对两国加强财政、金融领域的相互了解与合作,推动两国经济关系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金融部门发展以及正在开展的中印发展经验研究等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交流。
宏观经济形势
双方讨论了两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发展前景以及面临的挑战,认为两国宏观经济形势总体较好,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的势头。不过,双方也注意到,次贷危机蔓延、石油和商品价格高企、全球经济发展失衡、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等因素加大了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双方均认为,中印两国经济的强劲发展有利于增强全球经济的抗风险能力。中印两国将努力为保持全球经济平稳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之一,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双方重点讨论了财政政策在实现共享式增长、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并就各自实施的相关财政政策措施深入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应通过不断优化公共支出结构,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引导更多资源致力于提高弱势群体生活水平和改善公共服务,让更广泛的民众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同时,应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手段,完善宏观调控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引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金融部门发展
双方认为,健康、有序的金融体系对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主要就债券市场发展和资本流入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双方认为,要积极拓展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双方同意稳步推进国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同时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短期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和金融风险。双方表示愿意在上述领域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
中印发展经验交流
为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双方在亚洲开发银行的支持下积极开展两国发展经验研究。中方主要研究印度教育业、IT产业、私营部门发展、金融部门改革与资本市场发展等成功经验,印方主要研究中国基础设施融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劳动力市场改革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等成功经验。作为多年来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印双方表示愿意相互学习和借鉴彼此的发展经验,并探讨在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合作。
双方重申了在财金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意愿,并同意第三次中印财金对话于2008年底或2009年上半年在印度举行。